湘财会函〔2016〕20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78号),财政部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于9月15日前向市州财政部门反馈意见。各市州财政部门、省直各单位汇总意见后,请于9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文本反馈我厅会计处。
《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不印发纸质文件,请登录365备用地址(http://www.gznsax.com/),从“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电子版。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高彩霞刘波
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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